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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者 柯力
  漆女士的錢包在公交車上不見了,她發現後立即向公交車司機求助,希望他關上車門,幫忙揪出摸包賊。可司機不願耽誤正常的行駛。漆女士憤而將公交公司和司機告上法庭,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被盜的損失。近日,黔江法院判決公交公司賠償漆女士損失1元錢。
  “我不可能耽誤自己的生意”
  2013年10月12號下午1點,漆女士從黔江天龍大酒店乘坐1路公交車到西山轉盤辦事。車上乘客很多,漆女士站在後門附近。快到達西山轉盤時,漆女士準備下車,卻發現手提包的拉鏈被拉開了,她立馬翻了翻包,發現錢夾已經不翼而飛。
  漆女士十分焦急,跑到車廂前對司機說:“師傅,我的錢包遭偷了,麻煩你關下車門,幫我看一下車上的監控嘛!”司機田師傅說:“我車上的監控看不到,你自己去公交西站看嘛,我不可能這樣耽誤自己的生意,要不你報警。”
  漆女士急了:“那你直接把車開到派出所,我去報案!”這時,車上其他乘客因為急著上班也開始吵鬧,漆女士只得先打了110,民警要求隨車駕駛員接電話,卻遭到田師傅拒絕,漆女士只好自行前往黔江公交西站辦公室反映情況並要求查看監控。
  損失2000元 可監控看不清
  漆女士到達公交西站反映情況後,工作人員告知看監控得找駕駛員聯繫:“公交車上沒有GPS定位功能,錄像只能存在公交車上的硬盤裡,只有聯繫到司機才能看錄像。”隨後,派出所民警也趕到西站辦公室,在與田師傅取得聯繫後終於調到了監控。
  民警仔細查看視頻希望找到線索,可由於漆女士站在車廂靠後的位置,整個監控畫面都被車廂前面的乘客擋住了,根本無法看到她和後面的乘客。
  漆女士說,她的錢夾里有3張工商銀行卡,1本工商銀行工資本,1本農村商業銀行工資本,1張農業銀行銀行卡,1張郵政儲蓄銀行卡,還有身份證和2000元現金。就在被盜後第3天,漆女士接到民警電話:“有人在二環路的垃圾箱里發現一個錢夾,裡面還有你的身份證。”漆女士來到派出所,錢夾里的2000元現金已經不在了,身份證、存摺卡、工資卡一本不差。
  司機抓賊,本分還是情分?
  拿回錢夾後,漆女士越想越生氣,一怒之下把田師傅和公交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。
  乘客:對方理應保護財產安全
  法庭上,漆女士認為,自己上了公交車就與公交公司形成了客運合同關係,對方理應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。駕駛員以影響做生意為由拒絕配合抓賊,而公交公司提供的監控錄像模糊,不具備識別小偷的證據,致使自己失去了找到小偷輓回損失的機會,因此應該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。
  司機:無權改動行駛路線
  公交公司辯稱,他們只有義務將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,而無義務保障乘客隨身攜帶財物的安全,而且漆女士無法證明錢夾內就有2000元現金。對於漆女士提出將車開往派出所,田師傅則說,作為駕駛員他無權改動行駛路線,也沒有權利不允許其他乘客下車,漆女士財物損失與自己無關。
  法院:公交公司有保護義務
  黔江法院審理後認為,漆女士乘坐公交公司營運的公交車,雙方就形成了運輸合同關係,公司有義務保證乘客的財產安全。司機田師傅沒有採取措施反而讓小偷逃之夭夭,這是不作為的行為。
  而公交公司需要對司機的職務行為承擔法律責任,理應對漆女士進行賠償。經法院主持雙方調解,鑒於漆女士無法證明自己被盜財物情況,雙方達成協議,公交公司和田師傅向漆女士賠禮道歉,退還1元車費並象徵性的賠償她1元錢。  (原標題:公交司機不配合抓賊 被判賠1元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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